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12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至11月25日17:30时。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及战勤保障能力,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男,持B2驾驶证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2年内无6分以上的扣分记录;大专以上学历,机械维修、汽车维修相关专业优先;能维修车辆装备,有经验优先。
男,持B2或A2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高中以上学历。
男,持Al驾驶证,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男,新闻、文学专业方向,熟练掌握新闻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方面的技能,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新闻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
(1)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定档定岗标准执行。
(2)签订合同后,支队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我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本人申请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支队政治工作科备案。
3.需提供资料:《公开招聘消防专职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等,所有资料均上传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一张。
(三)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体能测试。通过心理测试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验报名人员的爆发力、耐力、柔韧性、协调性等方面条件,测试内容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800米跑(女)、跳绳(女)。
(五)体检。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政审。应聘者参加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七)试用及合同签订。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人员,岗前培训结束考评合格后确定签订劳动合同。
(一)进入考评岗前培训和试用人员,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两个月。(该期间发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
(三)招聘工作接受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招聘12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至11月25日17:30时。
2.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装备技师——1人男,持B2驾驶证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2年内无6分以上的扣分记录;大专以上学历,机械维修、汽车维修相关专业优先;能维修车辆装备,有经验优先。
男,持B2或A2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高中以上学历。
男,持Al驾驶证,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大车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男,新闻、文学专业方向,熟练掌握新闻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方面的技能,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新闻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
(1)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定档定岗标准执行。(2)签订合同后,支队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我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本人申请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后报支队政治工作科备案。
3.需提供资料:《公开招聘消防专职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等,所有资料均上传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一张。
(三)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体能测试。通过心理测试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验报名人员的爆发力、耐力、柔韧性、协调性等方面条件,测试内容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800米跑(女)、跳绳(女)。
(五)体检。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政审。应聘者参加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七)试用及合同签订。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人员,岗前培训结束考评合格后确定签订劳动合同。
(一)进入考评岗前培训和试用人员,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两个月。(该期间发试用期工资)(二)试用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
(三)招聘工作接受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