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珠海发布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为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三、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各公路、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各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整改,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