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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决议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10 18:58: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因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7元/股调整为9.32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33元/股;《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

  表决结果:冯兴亚董事、邓蕾董事作为激励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汇理汽金发行ABS的议案》。同意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度分期择机发行总额不超过230亿元ABS(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委员会委员任免的议案》。同意邓蕾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李曲明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书面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因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7元/股调整为9.32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33元/股;《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时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授予价格。

  结合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每股派息0.05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如下: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项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要求,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汽车产量为192,567辆,同比下降12.19%,本年累计产量为1,562,069辆,同比下降2.65%;8月汽车销量为196,761辆,同比下降9.68%,本年累计销量为1,550,665辆,同比下降2.34%。各主要投资企业产销数据如下:

  注:1.其他含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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