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官网上发布了最新版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针对2018年上海市新能源指标申请及新能源购车补助等政策进行了新的更新。本实施办法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现将上海市2018年新能源补贴标准及可享受补贴的插电混动车型罗列如下:
由于目前中央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最新版补贴政策还未出台,补贴方面上海市将以“中央财政补贴比例”进行标准发布。(点击查看全部细则)
(二)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30%,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进行补助;享受补助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发动机排量不得大于1.6升且纯电续航需大于50公里;
(三)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100%,对符合本市标准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助;
(四)购买符合相关标准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可获得免费专用牌照,但不能享受补助。
(一)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下,2018年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牌照指标;
(四)实行一车一牌捆绑制度,如新能源汽车报废、转移、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报失,新能源牌照将自动作废,需重新申请。
(二)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两年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二)新能源汽车如需要变更、转让,二手车买方必须符合新能源牌照申请条件;
综上,上海市这次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在除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相比2017年下降11%,以及一年内有交通违法行为不得申请补助外,2018年的补贴政策其他方面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由于事涉重大民生问题,后续很可能还会推出关于补贴政策的补充条款,太平洋汽车网也将持续关注,及时更新上海地区的新能源补贴具体事项。(图/文:太平洋汽车网 刁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