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宁德市主城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至2020年,共规划公共充电网络50个,交直流充电桩共计601个,并规划3个集中式充电站。
为保证市民放心地购买、使用新能源电动汽车,我市将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小汽车充电网络包括自用充电网络和公共充电网络,并以自用充电网络服务为主,公共充电桩发挥应急补电功能。而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有集中式充电站和分布式充电桩(群)两种形式,结合我市电动汽车发展规模预测,规划暂以分布式充电桩群为主,至2020年,共规划公共充电网络50个,交直流充电桩共计601个,并规划3个集中式充电站。主要选址在城市公共停车位、商场、酒店、饭店、公园景区等区域。
集中式充电站是将多个充电桩群集中建设,类似于现状的加油站,主要功能是满足应急补电需求,其特点是不与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合并建设,独立占地且符合用地规划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选址多参考现状加油站规划选址(也可与加油站合建)。我市拟选三个位置可作为集中式充换电站,项目分别位于蕉城区金涵乡下兰村东侧金漳路北侧、蕉城区漳湾镇官井村东侧天山东路南侧及蕉城区飞鸾镇梅田村飞礁线东侧(大黄鱼产业园)。
此外,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居住区(或住宅小区)、单位在其场所内停车位安装的不对社会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现有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遵循“提前申请,按需建设”的原则,在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之前,由这一共同体提前勘察消费者居住地的充电桩安装条件,对于符合条件或改造后符合条件的用户,购买后负责充电设施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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