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能源汽车补贴开始申请啦,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非营运性乘用车旧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
1、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非营运性乘用车旧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
2、购车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申请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报废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注销证明》载明的注销时间为准。
②.个人用户出售名下的旧车,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出售名下的旧车,出售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出售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③.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合肥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发送【新能源】可获新能源消费补贴申请(入口、条件、范围、补贴标准、流程、时间安排等),还有电车电费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指南、咨询电话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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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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