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有车型都必须有中文标识,否则在国内暂停销售。该举措将有利于突出中方制造能力,增加中方的平等对线;国产合资汽车只有外方标志,国产豪华车全部英文标识……这种淡化中国汽车制造能力的行为从此走向终结。
2月起,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都必须有中文标识。从2006年5月1日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所有车型均需符合“办法”规定,否则暂停有关车型公告。
按照“办法”规定,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其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这也就意味着以前没有中文标识的诸如“奥迪”、“宝马”等国产车,有可能改成“一汽奥迪”、“华晨宝马”等。
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之后,《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规范国内汽车生产销售的进一步举措。根据新的管理办法,从2006年2月1日开始,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登录《公告》。
据了解,目前一些国内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为了短期的销售业绩,自动放弃企业自身的中文标识,这种行为将助长跨国公司淡化中国品牌、中国制造的做法。加上之前又缺乏在车身外部显著标明商标和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的相关规定,因此不少合资企业才有机会钻“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