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机动车临时停车秩序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从10月13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籍田街道区域内的东山大道六段、东一街、市场南巷、向山巷和兴隆街道区域内的蜡梓西一街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为违法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依法拖移车辆。(记者 谢川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