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8日消息,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扩大召回部分EQA、EQB和EQC电动汽车。本次召回活动是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EQC电动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自2022年12月15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3345辆。自2023年2月1日起,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的部分EQA和EQB电动汽车,共计8078辆。
由于电动驱动模块制造偏差,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造成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导致车辆无法启动。另外,极端条件下,车辆的电动驱动模块输出功率会降低,存在安全隐患。(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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