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江东北路95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现任和历史股东及管理人员),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的证明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具有《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