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柳州市举行广西生态环境新能源执法用车服务交车仪式,首批35辆五菱新能源汽车配发到防城港、玉林、贺州、来宾、崇左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这是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装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厅党组“服务基层年”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
据了解,为解决广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执勤执法车辆不足的问题,改善基层一线执法车辆配备状况,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把解决基层执勤执法用车难问题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执法用车租赁新模式。
此次发放的新能源执法车辆,是各市生态生态环境局利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补助市县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与新能源汽车厂商签订租赁合同,由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的。通过此种模式,广西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将在年底前陆续完成配发任务。新能源执法车辆配发后,将有效缓解基层执法用车困难,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新能源执法车配备为契机,围绕打造广西环保“116620”工程,以实施打造尖兵三年行动为牵引,大力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市、县两级执法力量,着力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切实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