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也就是说2022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的纯电续航里程条件不变,但补贴金额在 2021 年基础上退坡 30%。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潇湘晨报记者 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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