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昱彤)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助推全省消费稳定增长,省商务厅将于2023年12月面向全省发放“2023江西省级汽车消费券”。据悉,此次安排活动专项资金达1953万元。
今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抚州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方案》,自2023年8月8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凡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享受购车补贴和充电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税裸车价)7万元至12万元(含7万元,不含12万元)的,每辆车购车补贴3000元,充电补贴600元(电子补贴卡),合计每辆车补贴36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不含税裸车价)12万元及以上的,每辆车购车补贴5000元,充电补贴800元(电子补贴卡),合计每辆补贴5800元。此外,在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补贴的同时,符合二手车汽车置换或报废汽车置换的其中一项(置换车辆条件及时间参照新购置车辆补贴活动),可再申请叠加补贴1000元/辆。
“2023江西省级汽车消费券”将于今年12月1日至31日在“云闪付”APP发放6510份,不论汽车购买价格高低,每份汽车消费券金额统一设置为3000元。均符合省级与市级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车主,可同时享受叠加优惠政策,最高可享9800元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