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9月是旅游旺季,在高速路上对充电需求显著增加。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充电难”问题,吉林省正全力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吉高集团于2020年首先在四平、查干湖、延吉等20对服务区安装了7KW交流充电桩,在吉林北服务区安装120KW直流充电桩,提供基础充电服务,基本满足了过往司乘人员对充电的需求。
高速公路全路网充电和换电能力的建设,既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工作内容,也是关于新能源应用的战略导向。吉林省以不断满足群众需求为服务宗旨,积极推进“交通+新能源”应用及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交通要先行”不仅仅是保通、保行、保畅的问题,更是长期发展战略。新能源在运输领域的应用过程中,吉高集团将主动作为,做好超前工作,确保新能源汽车在吉林省高速公路路网中能够及时充电,畅行无阻。
在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加强充电桩的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和换电站的布局和服务能力建设,为全省高速公路全路网“两个能力”建设创造基础条件。计划年内在京哈高速公路和长春周边1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开工建设充电站和换电站,其中120KW直流充电桩50台,换电站5处,力争三年内充电站和换电站建设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网,满足新能源汽车未来10年内发展需求。(吉林日报全媒体)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主任周正宇在今年年初的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居住小区机动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市城管委在提案答复时表示,北京市将力争用3年的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约23.32万个,其中私人自用领域累计建成充电桩约17.72万个,配建比约为60%,私人电动汽车充电桩占比约为60%,仍有40%的用户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特别是老旧小区。
“如果一个环节卡壳,就能导致充电桩安装整体搁置,难以推进。”周正宇说,目前居住小区无论是个人或是公共机动车充电桩分布不足、充电不便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他分析说,影响居住小区申请安装机动车充电桩比较困难主要涉及8个环节的问题,包括个人车位的属性问题,拟建位置的土地性质和安全性评估问题,小区变压器容量问题,线路选线问题,施工安装问题,小区道路和绿地的开挖与恢复问题,日常使用和安全保障问题以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的手续问题。
周正宇说,北京市已于2012年碳达峰,下一步将提前进入碳中和的规划与实施阶段。新能源电动车是未来重要发展方向,而电动机动车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是新能源车的主体。随着电动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以及向无车家庭倾斜配置政策的实施,对居住小区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应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破解这一难题。
周正宇建议,市城市管理、住建部门与区、街道、社区联合开展工作,按照社区党建引领的原则,完善政策,破解难题,加强统筹推进力度,可考虑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居住区充电桩安装工作有明显的改善。要分类指导和推进,对个人申请能满足条件安装的应积极支持,做到“能装尽装”;对一时难以满足个人安装条件的小区,可考虑积极推进小区内公共充电桩的建设,由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作为一项任务,积极作为,在选址、数量、供电、施工、资金、运行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闭环的政策机制,有效缓解居民的充电需求。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北京市已经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充电基础设施管理的工作方案》,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统筹推进全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力争用3年的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服务水平,按照“优化布局保增量、规范管理活存量、问题导向补短板”工作思路,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对新建居住类建筑,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督促开发建设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8%建设充电设施、100%规划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对具有固定停车位及电源条件的小区,配合市经信局督促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含4S店)落实责任,按照相关规范组织建设私人自用充电设施,推进有固定停车位的车主做到“应装尽装”。
对无固定停车位、有电源条件的小区组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车位产权方等开展多方合作共赢的市场化模式,推进居住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本市在小区内建成的公共充电设施约6935个,为小区住户及周边用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下一步市城管委将结合居住区充电需求、电力条件等情况,组织供电公司及有关单位,开展有序充电、源网荷储、V2G、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及绿电交易等车网互动小区示范,鼓励充电桩企业、电动汽车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等单位聚合电动汽车用户,与电网企业达成有序充电管理协议,由电网企业发出负荷调控指令、充电桩企业等单位响应参与有序充电调控,推动“削峰填谷”,让车主享受低谷电价优惠。(北京城管委)
近日,赣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是全省第一个为新能源汽车车主、充电桩运营商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该平台由信息管理平台和“赣州车易充”手机APP两部分组成,初步整合了市内已有充电桩资源,接入了特来电、星星充电等多家充电运营商共计近1万根充电桩的数据信息,具备充电桩在线监控、状态查询、信息共享等功能。通过该平台,有利于充电桩建设企业进一步优化布局;有利于车主享受全市范围内各充电运营商提供的充电服务,实现在线找桩、导航、支付等多功能体验。截至今年6月底,赣州市累计投运公用和专用桩1.22万根,约占全省的1/2,建成全省最大的充电设施网络,实现热点区域全覆盖,覆盖一半以上的乡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 记者从市能源局获悉, 由市能源局组织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运营已半年多, 目前累计注册充电设施运营商11家, 接入张家口市范围内充电站283座, 占全部充电站的78%, 接入充电桩2342个,电动车车主可在微信搜索 “张垣e充” 小程序进行注册使用。
作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我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出台了财政资金奖补政策, 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目前累计建成充电站363座, 充电桩6000余个, 基本实现了冬奥核心区、 交通枢纽和主干道、 重点旅游景区、 公共停车场、 政企单位五大区域 “全覆盖”。为全面提升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和服务水平, 今年1月,市能源局启动了 “张家口市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平台” 建设工作, 整合了社会已有充电桩资源,接入了国家电网、 特来电、 星星充电、 安捷充电等多家运营商,基本具备了充电桩在线监控、 状态查询、 信息共享、 用户 APP服务等功能, 切实解决了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平台将分散的充电站进行统一汇总, 车主可通过 “张垣e 充” 小程序随时查询附近的充电站位置, 了解各充电站充电桩的空闲、 使用情况, 并可通过一键导航直达目的地, 通过手机二维码进行支付充电,十分便捷。(张家口新闻网)
为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形成车桩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陕西委紧抓系统智能化建设,着力破解电动汽车使用中车找不到桩、桩等不来车的难题。
截至今年6月底,该平台共接入充电桩2.73万根,分布在10市118家运营商建设管理的1740座充电站。上半年,平台新增接入充电站440座、充电桩7952根。平台还接入高速公路充电站88座,实现了陕西省重要高速服务区全覆盖。截至6月底,平台充电量达到2.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70%,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5。其中,低谷电价充电时段(23:00至次日7:00)的充电量占总充电量的45%,测算电动汽车燃料成本比燃油车节省4/5。
该平台的稳定运行,基本实现“全省一个APP充电无忧”的目标,为下一步接入全国充电网做好了准备,也使充电桩的规划建设更科学合理,满足了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美好愿望;同时,群众购买电动汽车的热情进一步高涨,目前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约13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0%,将有效促进我省关中等电动汽车使用地环境改善。(陕西发改委)
青岛市市南区紧抓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新基建”两大历史发展机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新思维、新模式,精细管理助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建设量质提升,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截至目前,已建成充(换)电站近100座、各类充电桩1300余个,省级充电桩建设示范小区1处,市南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好态势。
明确管理任务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市南区提前布局谋划,在充分调研、分析研判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趋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广泛征求企业、专家、街道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南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南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规划全区形成“三中心一走廊”空间布局,提出7项重点任务、10项管理措施,引导新建充电设施合理布局,优化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到2022年市南区将建成充电桩1800余个,实现公用充电服务半径0.9公里全覆盖,逐步解决“桩等车、车找桩”问题。
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由发改牵头,财政、城建、城管、应急、综合执法、规划、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市南供电中心等多单位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各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组织街道社区、商超、宾馆酒店、医院、银行、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单位摸排停车场底数、区域内充电桩状况,选取辐射面广、改造条件佳的公共停车场,按照桩占车位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更多充电场所,提高充电便利性。
设置“身份证”式编码。按照省级管理服务平台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原则,市南区为每个充电桩设置唯一“身份证”编码,逐一登记造册后启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直至全站完全拆除后予以“销户”。定期向属地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充电基础设施增减情况,实行闭环管理。新建充电站实行备案制,备案前要求运营单位签署各项保证协议,现场确认新站地址是否适合建设,并落实运营单位之前站点的运营质量,对于前期未完成限期内整改的运营企业,将不再批准新建站点,备案后自动生成“身份证”编码。
助推分级分类动态台账式管理。市南区历时2个月对辖区内现有充电桩进行普查,按照场地环境、充电设备是否可用等标准依次将充电桩分为四类,在全市首推实施分级分类动态台账式管理:28座一类充电站设备安全可用,通过“线上+线下、传统+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向社区居民广泛普及公共充电桩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引导居民合理选择充电桩;5座二类充电站设备可用但环境较差,指导运营商加强监管、巧用停车场价格杠杆解决油车占位等问题,截止目前,除拆除1座充电站外,其余4座充电站均已转为一类充电站进行管理,整改完成率100%;10座三类充电站部分设备损坏,督促运营商通过拆除、修复、重新安装等手段恢复充电桩正常使用,拟共拆除52个、修复39个、重新安装7个充电桩;53座四类充电站为专用场站,属于驻地专用充电设施,不对外开放,下一步,市南区将努力推进专用场站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全区域充电设施利用率。
启动新型信用监管。制定《市南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信用监管制度》及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充电桩运营企业建设新充电站前需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接受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三方”监督,做到“一站一表,一备案一承诺”。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充电桩运营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创新管理新模式。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市南区搭建街道办事处、充电桩建设者、物业管理者、运营企业对接平台,探索街道小区合作开发建设、运营企业统一管理运营模式,落实安全管理,保障规范运营,在颐中高山建成1处集建共用模式充电桩,含充电桩12个,切实推进充电桩进入居民小区。(人民资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