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天气转暖,非法改装汽车、摩托车“飙车炸街”的现象有所抬头。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重拳出击,自5月底起集中开展非法改装、“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深挖源头、主动出击、部门联动、打击现行,严厉查处非法改装、“炸街”扰民、“飙车”等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辖区主要商圈夜市、“炸街”车辆易聚集热点区域、机动车修理改装点及群众反映“炸街”车辆扰民现象较为突出的路段区域周边。
重点违法:超速、追逐竞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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