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我县城市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对全县住宿市场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营造良好住宿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对县城200多家宾馆酒店分九个网格,进行地毯式价格检查,确保检查不遗漏、全覆盖。二是召集全县200多家旅馆业等服务场所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昭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镇雄分考区笔试工作住宿稳价工作会”,对住宿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提醒住宿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实施价格欺诈、严禁哄抬住宿价格,要求他们要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共同维护镇雄形象。三是发放住宿价格提醒告诫书。四是对检查中发现涉嫌价格违法的进行从严从快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5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宾馆酒店住宿价格走势,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昭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于5月7日上午在镇雄分考区进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镇雄县交通运输局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二、对未取得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私家车辆,严禁私自悬挂“出租计价器”或“出租车”“网约车”“空车”等标识标牌上路招揽客人。
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考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按照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考点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镇雄县出租汽车管理协会处理,不得私自留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严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巡游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须取得相应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须持有与所从事岗位相符合的《从业资格证》;禁止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六、为满足考试期间考生的乘车需求,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将组织驾校对镇雄分考区10个考点提供“爱心送考”服务,采取定点或流动方式,考生可免费乘坐有“爱心送考”标志的车辆。
七、各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为保障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请您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电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