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郑州,先生在4S新能源汽车店与工作人员对峙:“刚开始劝我买的时候,你答应了我很多,但现在出了问题,你却给了我一束鲜花” 。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子吧。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优惠政策的增加,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将新能源汽车作为购车的首选。
丁先生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上班,挤地铁。 30多岁的男人一直梦想拥有自己的汽车,每天努力工作,积极存钱。
他对比了多家4S店,查看了外观、配件、评价等。车辆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精心挑选。他认为购买能源车不仅可以省油钱,而且还舒适耐用。
随着国家现在正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好处,丁先生觉得新能源汽车未来一定会成为大趋势。所以丁先生发自内心地更喜欢购买新能源汽车。
丁先生也不想买便宜的不耐用的,担心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最终我决定买一辆比较好的中档车,价格适中,所以我觉得车子不会太差。
经过多方比较,我决定在郑州理想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辆价值35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实现我的买车梦想。
起初,工作人员把车交给丁先生时,表示这辆车有保修期,有问题就打电话找售后服务。丁先生也对此表示了信心。
当丁先生第一次开始使用这辆车时,他就爱不释手。他每天上下班的路上都骑着它。
一个周末,丁先生夫妇终于休息了一天,想带孩子们出去野餐放松一下。早上收拾好东西,给车充电,下午一家三口就出发了。
一路上,车子行驶得很安静,司机很舒服,孩子在儿童座椅上很安静,妻子看着窗外过往的车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童年过得很好,过得很舒服。
到达公园后,请从行李箱中取出孩子需要的物品和零食。我这才发现,这款车型的后备箱并不算小。估计可以横向容纳一辆婴儿车。整个后备箱也很高,空间显得很大。
野餐了不到一个小时,突然下起了雨。丁先生夫妇赶紧钻进车里避雨。夫妻俩见雨一时半会儿不会停,就开车回家了。
这辆车的雨刷功能也不错,反应快,雨刷干净不拖泥。虽然今天突如其来的大雨并没有给一家三口带来野餐的机会,但他们在途中正好试车。丁先生觉得下雨不亏,车也不亏。
丁先生每天开车上班,车里播放着早间新闻,一路上心情都很愉快。恰巧这一天一路绿意盎然,别提丁先生有多高兴了。
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 4月初的一天晚上,丁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小区充电时,下车回家后收到一条短信,显示车辆电瓶没电了。
他赶紧下楼检查,发现电池显示已充满电,但当他准备启动车辆时,车辆无法启动,也无法读取电池信息。
他突然心里一阵慌乱,难道买了不到四个月就坏成这样了?我平时对他照顾得很好,所以我决定先联系他,询问一下情况。
丁先生决定联系卖家的客服电话,但无人接听。于是他只好等到第二天早上再打电话询问。
回到家后,丁先生确实焦躁不安,但由于无法读取电池,车辆无法启动。不然的话,他就直接去找经销商了。
第二天一早,丁先生赶紧联系了卖家的客服。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他详细说明了车辆的问题,并要求经销商派人过来检查。
大约一个小时后,经销商派来了一辆拖车和几名工作人员。车辆被拖走,丁先生被告知他们必须等待几天才能找到问题和解决方案。
丁先生无奈,质问工作人员为何拖这么久?对方回答车辆检验问题后,必须整理客户信息,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那你就快点吧,好吗?”丁先生别无选择,只能同意。他只能等待检察官审查完毕后,等待客服的消息。
丁先生说电池无法读取怎么能正常呢?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容易出现问题吗?得知消息后,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店里。
当丁先生询问工作人员这是个案还是普遍问题时,店家表示电池组尚未打开,目前还不清楚。
丁先生表示,他不明白新车底盘被拆下,并明确表示经销商已经对车辆进行了检查。为什么会说电池尚未检查?这表明企业正在回避问题。
后来在丁先生再三追问下,销售员才做出让步,表示电池确实有问题,并为丁先生修好。
丁先生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他认为,专车服务不仅看不起人,而且不保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态度恶劣。电池是新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和维修是必不可少的,应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他要求店家不只是修旧电池,而是更换电池,并为他的车提供每年免费保养,费用约为12000元。
丁先生闻言大吃一惊:“你见过用送花束解决汽车问题的吗?这真是太离谱了!”
他认为,企业遇到问题时,只是表面处理,并不尊重和保护自身权益。补偿是企业为解决问题和消费者所能采取的最低限度行为。
他与商店的讨论没有结果,因此他联系了媒体并曝光了此事。记者抵达后,丁先生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被记者问及时,丁先生无奈地说:“他们强行给我送花,我不接受这样的补偿。”
“当我买车的时候,他们向我承诺了各种保证。现在,当车出现问题时,我得到的只是一束鲜花。”
记者了解了大概情况后,向店家询问了一些问题,但店家显然不愿意回答。记者见店家无意解决问题,便没有过多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5条规定,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享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等权利。卖家不得限制、拒绝或阻碍。
根据上述规定,该店并未就此事提供赔偿或损害赔偿,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商店应负责更换电池并赔偿维修。
根据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修理、改造、调换、退货或者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店家拒绝了丁先生更换电池和免费保养电池的要求,选择只送一束鲜花来解决问题。其行为明显推卸责任,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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