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辆,最高限价包括车身价、上牌费、供货运输、检测验收、质保期保障、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第一批货物必须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汕头市内),经招标人对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办理完成车辆入户手续后交付使用。
5、质保期:车辆整车提供不低于1年或10万公里的保修期,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提供不低于6年或60万公里的保修期。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