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属无奈之举!我是骅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本人业务发展需要,想办理《道路运输资格证》汽修二类资质,现向有关部门咨询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2018年8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第66号公告,取消了机动车经营许可,改为备案,2019年7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明确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有关事项。
(一)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见附件1),并附送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下列材料,保证材料线.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从事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的,其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先完成备案。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附送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备案经营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备案经营项目范围内。
(一)材料审查: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人应向县级交通运输局报送备案资料,县级交通运输局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二)备案: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县级交通运输局应于收到报送材料当日出具加盖印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并发放《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人应对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类别申请备案。
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弘扬“两弹一星”精神,主动肩负起历史重任,把自己的科学追求融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去。 ——摘自…【详细】青海要闻
1964年10月16日,大漠深处一声巨响,我国第一颗爆炸成功;1966年10月27日,我国第一颗装有核弹头的地地导弹飞行爆炸成功;1967年6月17日,我国第一颗氢弹空爆试验成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详细】青海要闻
8月27日,记者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有关部门获悉,柴达木盆地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格尔木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副坝工程坝体混凝土正式封顶,标志着该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境内,是柴…【详细】青海要闻
2021年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青海省报名工作日前结束,全省报考人数再创新高,达到2694人,其中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2061人、社会工作师616人、高级社会工作师17人。 近年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大力支持下,青…【详细】青海要闻
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传来消息,青海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严守防控底线,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超过790万剂次,累计建成核酸实验室124个,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正在加速筑牢。 据悉,我省全…【详细】青海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