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展,要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纯电动客车和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阈值,鼓励应用高性能动力电池;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工业专用车辆(含环卫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小汽车不需要财政补贴的运行时刻表。
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获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客车遵循此前相应规格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0.4倍补贴,燃料电池车补贴规格不变。从2018年起,逐步将地方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转移到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