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文水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家占道洗车的汽车美容店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洗车店门口占用公共道路洗车,路面上形成积水,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3日内自行改正。8月21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洗车店仍未整改,继续占用城市道路洗车。
该洗车店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车辆清洗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鉴于该洗车店占用城市道路面积较小、情节轻微,城管执法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文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的机动车清洗站,美化市容市貌,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记者 董思艺 |